办理项 名称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 |||||||
受理窗口 | 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服务窗口 | |||||||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事项 | |||||||
办理对象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设定依据 |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4月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第十一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 | |||||||
申报条件 | 1.属我局权限内受理事项; 2.申报材料规范、完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3.对可研报告批复后,审批初步设计概算的项目,立项文件已经市发改局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复合可研批复要求。 | |||||||
申报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是否适用承诺制 | 是否可容缺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 1 | 否 | 否 | 否 | |||
2 | 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申请文件 | 1 | 否 | 是 | 否 | |||
3 |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本 | 1 | 否 | 否 | 否 | |||
办理程序 | 1.申请2.受理3.审查4.审批决定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零跑腿 | 否 | |||||||
全程网办 | 是 | |||||||
全市通办 | 是 | |||||||
咨询电话 | 0537-5296009 | 投诉电话 | 0537-5296418 | |||||
结果送达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受理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其他。 | |||||||
受理地址 |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项目建设受理窗口) | |||||||
救济渠道 | 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邹城市人民政府(邹城市凤凰山路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0537-5110078)提出行政复议,九十日内向邹城市人民法院(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0537-5213281)提出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 |